1.公路线形及其构造物
公路线形及其构造物设计时应能诱导司乘人员的视线并应满足视觉园林景观的要求。公路路线应尽可能与地形、地貌相吻合,几何设计时平、纵、横各要求应很好配合,以避免造成空间线形扭曲、暗凹、跳跃等园林景观缺陷。同时在条件允许时,应尽量采用分离式路基,以减少纵横断对自然和园林景观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公路交叉口设计时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分汇流的出入口应易于分辨,并通过标志、标线、园林绿化栽植等进行视线诱导。互通式立交出口减速车道宜没置于上坡路段,入口加速车道应设置于下坡路段,立交匝道内可绿化部分应进行园林景观设计。上跨主要公路的立交桥、天桥等跨线构造物应保证桥下净空要求。各种构造物的结构、造型、材料均应与当地自然和人文景观条件相适应。
2.充分利用公路通过地带附近的园林景观空间
公路选线应合理确定与风景区的距离,避免分隔生态园林景观空间或视觉园林景观空间。公路必须穿越森林、果园、绿地时,应以曲线通过,避免以直线线形切割和贯通森林。应当充分利用沿途孤立大树、独立山丘、瀑布、古建筑等独立景观点作为主导建筑进行园林景观设计。当公路绕避或独立景观点时,宜将园林景观置于曲线内侧。旅游公路越岭线的垭口处,除应有广阔的视野外,还可根据当地条件,设置适当的观景台。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宜设置于海滨、湖滨、风景名胜区附近,其型式选择应有利于了望风景。
3.公路所形成的带状景观应与沿途空间园林景观环境相协调
对山区公路应避免大填大挖破坏自然景观。如挖方深度较大时,宜进行路堑与隧道方案的比选论证,可能引起灾害的路段宜采用隧道方案。路线通过山间谷地、路基高度较大时,应综合考虑填筑路基时对谷地通风、日照等原有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应进行高路堤方案与高架桥方案的比选论证。公路通过森林区时应做好路基断面设计,应尽量避免设置深挖路堑式断面,应力求拓宽双幅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并尽可能保留中央分隔带位置原有林木。公路通过平原、水网区时应合理确定路基高度,沿线村庄稀疏、横向干扰少时,宜采用以低路基方案通过所经区域,确定公路桥位时应考虑保留有价值的岸边植物。公路沿途有影响到司机视线、嗅觉的烟尘、刺激性气体发生源时,路线应布设于发生源的上风向。公路构造物及沿线设施的风格、色彩、造型应考虑园林景观效果,对乡村地区而言在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宜简洁、明快,城镇附近、风景游览区附近的公路构造物及沿线设施应与周围环境一致,做到美观大方,并应注意与地域民族特征及生活习俗协调统一。
4.园林景观设计应防止造成视觉污染
公路用地范围内,除收费站、服务区外,一般不宜设置广告牌、宣传栏等。除标线、标志、护栏等按规定涂覆色彩外,一般不宜涂特别刺眼的色彩。公路雕塑小品的设置应注意色彩、造型,并不得妨碍视线。公路除起、终点或大型构造物位置外,一般不宜设置小品,较宽的中央分隔带上设置小品应以单体为宜。公路沿线纳污设施、工业废弃堆弃点等影响视觉景观的位置在园林景观设计时应通过公路园林绿化或工程措施予以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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