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加我司免费培训学员仅限报考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考试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通常都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然后将该报名表打印盖章后,附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资料在指定时间去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工作,考前一般在网上直接打印准考证,部分地区去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培训学员报名事项由我司负责。
六、报考专业要求
具体专业请在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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