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11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新保障房小学绿化工程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仓计[2009]9号和仓发改[2009]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仓山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仓山教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绿化造价约62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工期 60 个日历天,养护期 1年(含100%成活率苗木保活),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厦门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国伟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福州开发区宏信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12月15日 08时30分 至 2011年12月21日 17时3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4.2.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规定投标人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采用匿名方式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行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浦新保障房小学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和招标图纸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按原有规定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GEF格式)作为备份在截标前必须提交,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方可启动电子光盘(GEF格式)投标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4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2.5.2更新至新版本v2.5.3,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2.5.3)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位投标人可以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网址:www.fzztb.com)。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9.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处理。
10.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部分施工项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地址: 仓山区万春巷23号 ,邮编: 350007
电话:0591-63050309,传真:63050316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46,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 小何、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帐 号:118100100100075597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浦新保障房小学绿化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