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内坑镇东环路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晋发改审[2013]151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晋江市;
4.工程建设规模:约667万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本工程起点起于内坑镇锦兴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沿着现状锦兴路,经吉安路环岛左转,终点止于吉安南路,全长4公里,两侧绿地面积63998平方米,中央绿化带面积9792平方米,行道树976株,绿化总面积73790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约为667万元;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30日历天内完成中分带和人行道的行道树绿化种植 ;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 合格 标准;
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9.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0.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园林绿化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1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月 1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8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1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1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9.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2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
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壹拾叁 万元人民币(下同)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在开标会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26.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 晋江市敏月公园内 ,邮编: 362200 ;
电话: 18965720530 传真: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小区2号楼12A ,邮编:362000;
电话: 15880813398 传真:0595-88191980;
联系人: 小吴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2013年12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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