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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平发改审【2013】33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3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平和县保障性住房古楼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楼工程,具体详见图纸、预算审核、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
2.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2.6.5.标段划分: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__;“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_;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元月9日至2014年元月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2. 工程预算审核价¥3036702元,K值为13%,发包价¥2654394.07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2014年元月22日北京时间17:3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一、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
6.4.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9081026010010000000517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电子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电子件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元月23日北京时间15:0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7.4开标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5.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cin.com)、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phxzzx.org)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和县小溪镇
电  话:  0596-7031953
联系人:  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号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联系人:小何、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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