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生态工贸区迎宾大道中分带、侧分带绿化(重新招标)工程 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3基字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生态工贸区迎宾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858万元(含暂列金7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绿化工程包括苗木采购,运输,植地造型,支架、建植、补植、养护、供水费用,要求一年内养活、保活,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报价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2.6. 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5.2.设计单位: 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按闽建筑[2013]41号要求),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省外入闽企业须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身份证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无告知函或近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2 月8日至 2014 年 2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2月27日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6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2月28日15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单据复印件和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生态工贸区(陆地港办公楼旁),
邮编: 365500 ;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0598-8862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840769 传真: 0598-5865709 ;
联系人: 姜女士 手机:1385914712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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