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702台天线区生态公园(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核[201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吉峰村樟形地块 ;
1.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79.6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种植成活率100%为合格)
1.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2.3.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不得有行贿行为,如经检查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2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2 月 17日至2014年 02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3.2.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其他资料费按省物价局《闽价[2002]服610号》相关的规定收取,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5. 保证金的提交
6.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 03月02 日下午17:00前;
6.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6.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0000元整 (大写:柒万圆整) 。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03 月 03 日下午 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永安市盛景小区6#楼二层 ,邮编: 366000 ;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8806077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牺和路399号三楼,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8067017 ;
联系人: 黄工、邱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
账 号: 1381040104000678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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