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9月1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
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
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
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
公用事业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
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积极采取多种PPP运作方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
投资机会,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
《意见》要求,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
策,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
费率阶段性降至1%,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
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
让制度,用好用足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意见》还指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
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为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融资
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诚信履约。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
心。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