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入围评审办法
(1)先选择投标报价下浮率在 a%和 b%取值范围内(含a%和 b%)的投标人入围,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 5 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若不足 5名且有 3 家及以上的,以实际入围家数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按上述进行入围评审时,入围的投标人不足 3家,或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再按照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按名次每次递补 3 名进行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少于 3 家为止(进行递补入围评审时,可递补入围的投标人不足 3 名的,以实际可入围评审家数为准)。
2、投标价评审办法部分
投标价(评标价)评审在通过上述入围评审后进行,
投标人投标价(评标价)Ai=(p1+p2)hi,式中:
p1---投标人报价合理性系数。投标人存在本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合理性系数取 0.05,不存在的取 0:①投标报价低于下浮率 b%相应总价的;②投标报价高于下浮率 a%相应总价的;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单价有高于控制价相应单价 10%的(如有控制价清单)。
p2---投标人信用系数。根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法定媒介为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对通过合格评审的投标人,按其信用评价总得分(如有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排序为第一、二、三位(允许并列)的分别赋予 0.9997、0.9998、0.9999 信用系数,其他的赋予1.0000信用系数。
hi--通过上述入围评审的投标人报价。
【注: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为为 0,p2=1.0。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启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厅开发建设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以下简称“评价平台”),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起试运行评价平台,5月1日起正式启用评价平台。现就使用评价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
评价平台登录办法:从福建省水利厅网站→网上办事→信用评价→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页面登录(详细网址为http://61.154.12.112:9001)。
二、平台管理
(一)评价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二)平台管理单位原则上不对企业申报的基本信息评价、良好信息评价、不良信息评价、失信行为评价等作实质性核查,仅对填报内容、格式及类别等选择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三、信息填报
(一)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自主填报信用信息,并对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厅机关各处室、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级水行政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向评价平台报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请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产生信用信息的填报工作。
(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应于2019年3月30日前报厅建设与管理处。
(三)评价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厅建设与管理处李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黄惠嘉,电话0591−62623083,邮箱fjssltjgc@163.com。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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